尊敬的客户:
为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 号),自2024年6月1日起,企业可在我行办理货物贸易企业名录登记,无需前往外汇局办理。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适用企业
1.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企业;
2.其他境内机构或个体工商户确有客观需要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可参照企业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适用场景
1.如您需办理跨境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在办理首笔收支前,需到银行办理名录登记。
2.如您已为名录内企业,且企业信息发生变更,须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银行办理名录登记变更。
三、办理流程
您可以通过线下方式向我行开办对公外汇业务的网点提交《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申请表》。
四、名录变更
如您的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注册地址等信息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30日内,凭列明变更事项的说明材料,向我行提交变更申请。
五、名录注销
如您需要注销名录,仍须到外汇局办理。
六、办理渠道
线下办理:前往我行开办对公外汇业务的网点,由专人协助完成登记或变更。
线上办理:系统即将优化上线,敬请期待!
如您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302或详询开办对公外汇业务网点,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1日